北爱尔兰主要流血冲突
发布时间:2020-06-22 04:24:38 来源于:大公网
摘要:1973年3月,北爱举行是否留在英国的公投,98.9%投票者选择留下,英国也加强了打击恐怖分子和分裂势力的力度。同年6月,英国通过《1973年北爱尔兰紧急方案》,这是该国战后第一部针对北爱尔兰的反恐法,开了该国通过法律手段来控制和打击国内恐怖主义的先河。
立法反恐 开英先河
1973年3月,北爱举行是否留在英国的公投,98.9%投票者选择留下,英国也加强了打击恐怖分子和分裂势力的力度。同年6月,英国通过《1973年北爱尔兰紧急方案》,这是该国战后第一部针对北爱尔兰的反恐法,开了该国通过法律手段来控制和打击国内恐怖主义的先河。
《1973年北爱尔兰紧急方案》
•建立迪普洛克法院特别法院,专门审理恐怖分子,无需陪审团。
•将爱尔兰共和军(IRA)、新芬党、阿尔斯特志愿军等五个组织列为非法组织,加入该组织属於刑事犯罪。
•加强警察权力
─可以截停和搜查民众,要求其回答关於个人身份和最近活动的问题。
─可以在疑犯未被起诉、不见法官的情况下,逮捕、拘留和审问疑犯长达七天。
─可通过行政令拘捕疑犯。
─可在没有审判、没有司法覆核的情况下禁止可疑分子进入北爱或英国全境。
全境反恐 堵截暴徒
由於IRA也在英格兰 、苏格兰及威尔士等地活动,英国急需一部适用於全国範围内的反恐法,该国1974年因此出台了第一部针对大不列颠境内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并正式将IRA认定为恐怖组织。
1974年《预防恐怖活动(暂行规定)法》
•加强驱逐权
─内政大臣认为某人实施或帮助实施了恐怖主义行为,或带着此种目的进入英国时,有权颁布驱逐令将该人驱逐,或禁止其入境。
─可禁止爱尔兰共和国公民、限制北爱尔兰公民进入大不列颠。后在1984年修正为只禁止与北爱动乱相关的恐怖分子入境。
•支持IRA属犯罪
─在英国境内公开表示对IRA的支持属於犯罪。
─若穿一定式样的衣服使人们认为他是恐怖组织的成员,或发表使人们认为其是该组织成员的言论,即构成犯罪。
─持有恐怖组织标志物即构成犯罪,除非疑犯能证明其并不知道物品的真实含义。
•警察可无证逮捕
─警察可以无证逮捕。
─内政大臣可发布命令,对到达或离开大不列颠或北爱的民众进行检查,并授权检查工作人员进行逮捕和关押。
针对北爱 精準打击
北爱恐怖分子的暴力行为进一步升级,1988年8月20日,恐怖分子在北爱泰伦县炸毁英国军车,导致8名英军死亡,25人受伤。8月25日,戴卓尔夫人政府为了进一步打击北爱恐怖主义,推出仅针对该地区的《刑事证据法律》。
1988年《刑事证据法律》
大幅收紧疑犯保持缄默的权力
为了减少疑犯不愿与警察合作的现象,法律规定如果疑犯被发现身处犯罪现场,或是携带与犯罪有关的可疑物,若其不解释相关原因,法庭可以直接做出对被告不利的推断。根据此前法律规定,法官不可以因被告实行缄默权而做出不利於他的推断。
1979年刺杀蒙巴顿伯爵
英国皇家海军元帅、菲利普亲王的舅舅蒙巴顿伯爵1979年8月27日被IRA刺杀,终年79岁。他当时在北爱与爱尔兰交界的马勒莫度假,乘坐遊艇捕虾。一名IRA成员在船上安装了重达23千克的炸弹,等蒙巴顿一家上船后引爆。蒙巴顿双腿被炸断,他14岁的外孙等家属也当场身亡。
1984年攻击保守党大会
1984年10月12日,IRA向保守党大会的举行地点布赖顿格兰酒店发起爆炸袭击,导致下议员安东尼.贝瑞爵士等5人丧生,戴卓尔夫人死裏逃生,她坚持在翌日如常召开大会,并在会上强烈谴责恐怖分子,赢得不少掌声。
1976年金斯米尔大屠杀
1976年1月5日,IRA为报复前一日六名信天主教的平民被杀,在北爱金斯米尔路上拦截一辆巴士,强迫11名新教徒下车排成一排,然后对他们疯狂扫射,只有1人存活,儘管他身中18枪。
1972年血腥星期日
1972年1月30日,北爱示威者遊行反对英军在当地不经审判就关押的收容制度,其中一群年轻人辱骂英军和警察,并投掷石块。英军使用水炮车、催泪弹和橡皮子弹还击。事态迅速升级,爱尔兰共和军(IRA)战士和狙击手支援骚乱者,向英军丢土製炸弹,英军则使用实弹射击,共计向骚乱者发射了一百余发子弹,造成12死14伤。
1969年8月骚乱
1969年8月12日,北爱多地有亲爱尔兰的骚乱者上街遊行,与亲英国的保皇派及警方发生大规模衝突,英国政府两天后派兵至北爱尔兰恢复秩序,在16日结束骚乱。
(责任编辑:河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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