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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超7亿刷新纪录 赵正永会不会判死刑?


发布时间:2020-05-13 11:23:12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据天津一中院消息,5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一案。

据天津一中院消息,5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满头白发的赵正永

满头白发的赵正永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悉,赵正永这一敛财金额刷新了十八大以来省部级官员受贿纪录。在赵正永之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元,是十八大后敛财最多的老虎。

2019年12月,邢云因受贿罪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同样满头白发的邢云

2019年1月15日,赵正永落马,2020年1月4日被开除党籍。4天后,中国最高检对赵正永作出逮捕决定。2020年2月27日,赵正永被天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官方通报措辞极为严厉,指赵拒不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对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多次“欺骗”组织,是典型的“两面人”、“两面派”;大搞特权活动;培植个人势力,搞团团伙伙等。

此外,赵正永被指肆无忌惮聚钱敛财,收受礼品、礼金,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财物等罪名。

赵正永落马后,他在陕西官场的丑事接连被曝光。

《财新周刊》曾披露,赵正永为官强势,有很强的“江湖大哥”做派,形成自己的一个“小圈子”——网球圈、老乡圈、学友圈,重用自己人,排除异己。

赵正永的落马被指牵涉秦岭别墅案、陕西千亿矿权案两宗陕西大案。

赵正永被“陕北千亿矿权案”当事人赵发琦公开举报。赵发琦指控,有很多高层干预司法,包括陕西省两名原省长袁纯清、赵正永以及已落马的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榆林原市委书记胡志强等。

此外,赵正永也是典型的家族腐败。赵正永落马后,他的妻子、弟弟、女儿等多名直系亲属也被带走协助调查。

《财新》的报道还披露,赵正永家族在能源大省陕西的石油、天然气、煤炭及地产重点行业都有“白手套”,利用赵的职务之便和影响力渗入陕西主要省属国企,“权力黑手”和“白手套”联袂大肆敛财,涉及金额以亿计。

报道说,赵正永的妻子孙建辉擅权干政,喜欢差使赵正永的手下人,染指陕西的能源、地产项目敛财。赵家的数只“白手套”和代理人都与孙建辉有联系。

赵正永的弟弟赵正发也利用赵正永的影响力承揽多项工程。赵正永的独女也利用其父的影响力轻松拿到2000万元提成。赵正永的女儿在一家银行工作,她为银行拉存款,仅提成就拿到2000万元左右。

赵正永的远房亲戚、陕西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原主任胡传祥也利用与赵的关系大肆敛财。胡传祥至少持有六家公司的股份,其中一家地产公司陕西盛骏贸易有限公司通过炒“楼花”的方式,再倒手卖出,获利近2亿元。2018年8月,胡传祥被查。

即便达到惊人的7.17亿,但在十八大后落马的所有官员中,赵正永还不能排第一。

贪腐记录保持者,来自山西吕梁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张中生。经法院审理查明,张中生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对折合人民币共计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8年3月28日,山西省临汾市中院公开宣判,以受贿罪被判处张中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5月,山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截至目前,还没有“张中生执行死刑”的公开消息。

回到本案。赵正永贪腐数额总计7.17亿,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实际上还是超过4亿。从贪腐数额上看,应和邢云是一个级别。

另从公开的报道中获悉,赵正永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这一点很重要,很可能他在案件审理期间,有主动交代问题和减轻刑罚的表现。从此前几个案例的判决看,法庭如果有此认定,大概率会做出从轻或减轻的判罚。

可以肯定的是,69岁的赵正永余生都是在监狱里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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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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