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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15万只赔300元 快递公司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发布时间:2019-09-25 12:44:32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据媒体报道,近日,辽宁的李女士通过某快递公司寄出的一个包裹

据媒体报道,近日,辽宁的李女士通过某快递公司寄出的一个包裹,竟然被快递员私自签收并送至旧衣回收厂处理,导致不少东西被拿走甚至被销毁,由此造成的损失大约有15万元。更令李女士难以接受的是,面对由于快递员的过错造成的巨额损失,物流公司给出的回复却是只能赔偿300元。

 

关于快递过程中造成的损失赔偿,一直是一个容易引发社会热议的话题。按照现行规定,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殊不知,中国的法律也同时规定,如果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有关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相应的限制赔偿责任。这就是说,保价赔偿规定不能成为快递公司逃避责任的“护身符”。对于消费者而言,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追回由此造成的损失。这既是消费者应该得到的一种补偿,也是对快递企业违规操作的应有惩罚。

 

(责任编辑: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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