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效应能否助推股市转暖
发布时间:2018-12-29 15:42:52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近期,为促进股市稳定运行、健康发展,一系列政策举措密集出台,包括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对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对公司法有关公司股份回购进行的专项修改、科创板+注册制的推出以及最严停复牌制度出台等等,在纾解市场风险、增强投资者信心方面,积极效应已逐步显现。
近期,为促进股市稳定运行、健康发展,一系列政策举措密集出台,包括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对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对公司法有关公司股份回购进行的专项修改、科创板+注册制的推出以及最严停复牌制度出台等等,在纾解市场风险、增强投资者信心方面,积极效应已逐步显现。
如同天气有阴晴冷暖,资本市场的运行也不可避免会受到各种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一个人的体格强,就更能扛住气候的变化;同样,资本市场的制度完善,其内在稳定性也会大大提高。
继多地政府发声要“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后,一行两会先后发声维稳。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称将使用货币政策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证监会主席刘士余、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亦表示关注上市企业股权质押困境。
除了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宏观面上也有积极因素影响。在刚结束的G20领导人峰会上,中美两国元首就中美经贸问题达成共识。双方决定停止升级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包括不再提高现有针对对方的关税税率,及不对其他商品出台新的加征关税措施。尽管长期不确定性仍存,但G20领导人峰会上达成广泛共识的利好,仍使市场情绪进一步乐观。全球各大指数普遍看涨,美股一扫之前阴霾,道指也迎来了压抑后的反弹。但从世界范围来看,世界经济增长依然乏力、分化依然严重,全球贸易低迷、失衡,国际金融市场不稳定、新兴市场货币大幅贬值,全球就业仍不充分、收入不平等问题日趋严重,这些都是影响资本市场的不确定因素。
一天连推5项改革举措
据新华社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10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介绍,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修改完善:一是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二是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三是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
从上述三个方面来看,本次修改特别提到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时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结合当下市场,这也是稳定资本市场预期的重要举措。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真金白银地投入到市场上买股份,有利于市场稳定;同时回购也是回馈投资人很好的一种办法。
同日晚间,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发文称,日前证券业协会组织部分证券公司共商市场化方式化解股权质押风险,提升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法和途径,初步形成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意向性方案。
据证券业协会介绍,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遵照统一组织、分散决策原则设立,首次由11家证券公司达成意向出资210亿元设立母资管计划,作为引导资金支持各家证券公司分别设立若干子资管计划,吸引银行、保险、国有企业和政府平台等资金投资,形成1000亿元总规模的资管计划,专项用于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纾解股权质押困难,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又是10月22日,央行发文称,为改善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央行在今年6月增加了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500亿元,现决定在此基础上,再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500亿元,发挥其定向调控、精准滴灌功能,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
央行表示,资本充足率达标、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监管合规的金融机构,若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占比高、存贷比指标较高、借用再贷款后能够增加信贷投放的,可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申请再贷款和再贴现。人民银行分支行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
同日央行发文称引导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稳定和促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由央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同时,央行积极支持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债券信用增进公司等机构,在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基础上,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多种手段,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改善营商环境、督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中的作用。
10月22日深夜,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配套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管细则》于2018年7月20日至8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的意见,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并相应修改完善了《资管细则》。发布《资管细则》,既是证监会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2016年以来证监会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监管政策的巩固和提高。
民生证券在此前的研报中指出,市场承压促资管新规配套细则出台,将引导业务实施应对市场变化。从证监会的私募资管新规细则来看,细则提供业务指引,明确业务类型,运作安排方面适当放宽。
“细则出台的目标是资管新规落地实施,明确执行的具体内容,避免新老产品无法衔接、 非标资产融资困境加深。” 民生证券表示,监管引导产品发行和资金投向,预计下半年资金流动性和市场情绪将得到持续改善。社融大幅下降对实体经济将造成巨大影响、加深困境企业的信用风险。细则出台明确非标资产投向问题,将有助于引导资金进入实体企业,帮助其渡过难关。
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
11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灵活主动、便于相机调控,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对维护股市长期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中原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博表示,从历史经验来看,每次调低证券交易印花税都极大地刺激股市反弹,国务院可纵览全局,快速灵活应对资本市场中的波动,从信号传导和法定程序的落地时效上看,此次改变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提升对冲效率,减少政策时滞。
∧每次调低证券交易印花税都极大地刺激股市反弹
具体来看,王博表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变化对股市影响十分敏感,可以作为对冲工具进行调节,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由国务院直接调整,便于及时引导市场预期。
对于未来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是否会调整,王博认为,纵观历史演进,我国股票印花税税率从1997年的“千五”震荡回调,直至今天的单边收缴的“千一”,每次下调都有相应的股市上涨,最近的是2008年改双边缴税为卖方缴税,当日沪指涨近180点,涨幅近9.5%,千股涨停。因此,当股市发生异常波动时,下调印花税税率不失为良策,根据国际经验,“千一”的税率也并不是最低点。未来印花税税率仍有减免空间。
恒丰泰石(北京)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韩玮认为,未来如果进一步扩大印花税减免范围,将会形成长期多赢局面。除去证券交易印花税外,印花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占比很小,但是征收缴纳耗费社会成本较多。在股市低迷、市场信心不足、价格严重低于价值时,应大幅降低印花税率甚至免除印花税。反之,当股市投机炒作高涨、泡沫明显时,则可提高印花税率。
科创板+注册制推出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于11月5日上午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开幕,据证监会消息,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党委将会同上交所党委坚决贯彻落实。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资本市场试点实行注册制,有充分的法律依据。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已有授权,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几年来,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资本市场和相应的制度建设为注册制试点创造了相应条件。同时,注册制的试点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在受理、审核、注册、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都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的真实全面,更加注重上市公司质量,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更加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
上交所负责人称,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能力,增强市场包容性,强化市场功能的一项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举措。通过发行、交易、退市、投资者适当性、证券公司资本约束等新制度以及引入中长期资金等配套措施,增量试点、循序渐进,新增资金与试点进展同步匹配,力争在科创板实现投融资平衡、一二级市场平衡、公司的新老股东利益平衡,并促进现有市场形成良好预期。 有专业人士分析指出,上证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A股IPO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重大突破, “上交所被赋予了两大改革重任。”这位人士分析称,其一是创设中国的第二个创业板,即设立与深交所创业板相互补充的科创板。在他看来,深交所的创业板侧重于中小创新型企业IPO,而上交所的科创板将侧重于创新型大蓝筹、中概股、境外优秀企业来华IPO。二者之间分工与市场定位不同,可谓是竟合关系,满足创新企业到A股市场挂牌的需要。其二,试点注册制是另一个重大制度突破。注册制是我国证券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改革进程的重要一步,注册制改革的顺利推进,落地实施,将极大地助推A股市场国际化进程,对于A股市场的成熟与发展至关重要。
最严停复牌制度出台
11月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压缩重大事项停牌期限,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原则上应当强制其股票复牌。专家认为,《指导意见》将对任性停复牌行为形成强力的监管和有效约束,有利于提高A股的整体流动性。
A股上市公司随意停牌现象向来饱受诟病,尤其是2015年“股灾”期间“千股停牌”以躲避市场下跌的现象更令市场震惊。W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6日,两市共有63家上市公司处于停牌状态,停牌原因多为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事项。其中,连续停牌超过100天的“钉子户”就有20家,而连续停牌时间最长的*ST新亿竟达到712天。
证监会在《指导意见》指出,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主要功能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提示重大风险,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其同时提出,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国内上市公司停复牌实践仍存在着停牌事由较多,停牌期限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限较长等问题。
证监会表示,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配套工作安排。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做好有关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同时,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
此前证监会也曾发布过有关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的相关政策,如2014年上交所制定发布有关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的停复牌业务指引;2015年11月1日,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2016年5月27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与以往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专家认为,“证监会此次制定的停复牌制度,从内容来看较为详细完整,政策力度加码明显,将对上市公司的任性停牌行为形成强力监管和有效约束”。
证监会表示,对于实践中出现的随意停牌、长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不清晰,以及利用停复牌进行控制权之争等不当行为,证监会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并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追究违法违规主体的法律责任。
从高层喊话到一系列举措相继落地,应该说,这一系列的动作,对于股市来说释放出了满满的正能量,而如何将这些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助推资本市场不断前进这才是关键所在。不过,提振股市信心,除了监管部门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其他的市场参与者也要积极行动起来。正如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所言:现在是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的关键时刻,各方面落实的力度要大一点,责任心要强一点,敢于担当,快速行动,切实推出一些具体政策,推动股市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陈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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