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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主被判10年,做个代购至于被判这么重吗?


发布时间:2018-11-08 16:42:50    来源于:新闻纵横

摘要:近日,一位淘宝店主的道歉信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道歉信中称,店主游某因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有网友质疑,仅仅因为代购就要判十年之久吗?

近日,一位淘宝店主的道歉信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道歉信中称,店主游某因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有网友质疑,仅仅因为代购就要判十年之久吗?

 

(游某丈夫代笔的道歉信 图源:网络)

 

有媒体随后采访了涉事淘宝店主的丈夫万先生。万先生证实妻子确实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10年有期徒刑,目前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那么,游某究竟因何事被抓?法院的判决依据又是什么?

 

(道歉声明 图源:网络)

 

据丈夫讲述,2006年,赋闲在家的游某开了一家淘宝店,主要经营女装。2013年,她不再满足于仅从内地批发服装,并在朋友的介绍下开始从香港进购款式新颖的服装进行销售。其中代购的商品基本上是香港厂家通过顺丰快递境外直邮,并未履行相应报关手续。从2014年起,游某的生意逐渐有了起色,她跟一个做淘宝的同行一起租了一间办公室和一个仓库,并且聘请了专职的客服。

 

然而好景不长,2017年3月20日,当游某从香港回珠海时,被珠海九州港海关控制。第二天,游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游某被逮捕。

 

2018年2月24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游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被告人游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7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游某的二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她在香港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1140万余元,偷逃税款共计300万余元。

 

(判决书 图源:网络)

 

有专家提醒,从境外代购商品,但如果未向海关申报并超出规定的限额,代购回来进行二次销售并有获利,就构成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境外代购与一般意义上的跨境电商也不相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指出,国家目前鼓励跨境电商贸易,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红利,比如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等,“但这一切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薛军认为,目前许多代购者在入关时未履行申报手续,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关税,属于违法经营,应当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Cher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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