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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 多数价格低于周边国家


发布时间:2018-10-11 10:54:30    来源于:大公网

摘要: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於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国家医疗保障局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自6月启动,经3个多月的谈判,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於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将极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 多数价格低于周边国家

据央视网报道: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於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国家医疗保障局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自6月启动,经3个多月的谈判,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於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将极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

 

支付标准是谈判核心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於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自今年6月谈判工作开始启动,44个目录外独家抗癌药经过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并征得企业意愿,最终17个药品获得谈判成功。其中,17种谈判抗癌药品中有10种药品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表示,医保制度的整合让医保在谈判中有更强的话语权,能够更好地“以量换价”。这些抗癌药纳入医保以后,会使大量原本负担不起的患者可以用得上新药,改善治疗效果。

 

胡静林还表示,通过医保对这些优质创新药的战略性购买,可以起到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创新药,惠及了广大患者。

(责任编辑:陈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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