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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原市委书记李嘉受贿2058万一审被判13年


发布时间:2018-03-22 10:35:30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落马660天后,1月12日,“一夜白头”的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原市委书记李嘉终于站到审判席上,因受贿2058万余元一审获刑13年。

珠海原市委书记李嘉受贿2058万一审被判13年

落马660天后,1月12日,“一夜白头”的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原市委书记李嘉终于站到审判席上,因受贿2058万余元一审获刑13年。这名年仅53岁的副省级高官从开庭受审,到公开宣判,仅用43天,是十九大后首个获刑的大老虎。
 
公开资料显示,李嘉生于1964年9月,籍贯湖南湘阴,中山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专业毕业,哲学博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入党。此人自2001年就已经开始贪腐,直至2016年落马。他利用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珠海市委书记、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选址、职务调整等方面,直接或者通过其侄子李林等人,非法收受2058万余元。
 
作为4只“华南虎”中受贿金额最小、刑期最短的,李嘉还与侄子李林一起贪腐,属近年来的头一个。李林正是李嘉大哥李赞香的儿子。这个侄子一直在广州做生意,在广州某商会当会长,常常打着叔叔的牌子在外活动,开豪车,赚了不少钱。李嘉被查当天,李林也在长沙被抓。熟悉李林的人说:李嘉落马,李林“帮了忙”。而叔侄同腐背后是李嘉的成长史:其曾两次高考失利,父亲原本想送他去学木匠,但在大哥李赞香的接济下,他终于考上了大学,也就为日后平步升至副部级奠定了基础。
 
必须要指出的是,李嘉不仅犯受贿罪,即违法,还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在双开通报中,此人被指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进行非组织活动,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等等。而且他还篡改本人档案并向组织提供虚假说明。
 

(责任编辑: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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