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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无证监听计划”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16-04-27 14:36:45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近日,一位伊拉克难民被美国检察官指控到叙利亚协助一个恐怖主义组织,证据由国家安全局无证监听划”(NSA warrantless surveillance)提供,政府此举是否符合宪法成为争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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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伊拉克难民被美国检察官指控到叙利亚协助一个恐怖主义组织,证据由国家安全局无证监听划”(NSA warrantless surveillance)提供,政府此举是否符合宪法成为争议中心。

 

“无证监听划”连同其法律基础:《外国情报监控法修正案》(FISA Amendments Act)是否符合宪法一直饱受争议。除了本月出现的被指控的伊拉克难民外,去年12月,美国政府以同样方式指控三个人为基地组织(Al Qaeda)在也门的分支机构送钱。

 

本月被指控的伊拉克难民Mohammed Younis Al-Jayab的辩护律师得肯(Thomas A. Durkin)称,Al-Jayab回到美国后被捕,律师会要求法官压制证据,他说:“我们想挑战无证监听计划。”

 

《外国情报监控法修正案》是对《外国情报监听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 FISA)做出的修改,修正案允许美国政府在无证情况下,对境内发送的国际邮件、与海外非美国公民进行的电话进行干预,即使通话的一端是美国人也不例外。

 

几年来,在面临由此“无证监听计划”提供的证据时,检察官常常对被告进行隐瞒,以防法庭对监听进行审判。但是在2013年秋季,在内部辩论结束后,司法部门决定改变此类诉讼进程,要求检察官向被告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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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8个案件中的10位被告收到过类似通知,这些案件都是与恐怖主义相关的。这些案件包括科罗拉多、俄勒冈和布鲁克林案件,其中的被告都对“无证监听计划”提出过质疑,并在地方法院败诉,都没有到更高一级的上诉法院。另外三个案件中的被告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对“无证监听计划”提出质疑。

 

除了争论《外国情报监控法修正案》是否合法外,保护隐私倡导者要求最高法院提供政府实施权力所依赖的两项技术之一。通过使用被称为“逆流”的技术,网络供应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和威瑞森(Verizon)会通过特定网络开关,临时复制并过滤全部网络数据,并翻阅包含国外目标的“选择器”信息,比如一个邮件地址。

 

包含电子前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在内的保护隐私组织表示,“无证监听计划”侵犯人权,因为这种过滤过程会涉及到与案件不相关的隐私数据。外国情报监视法庭已经批准了这个项目,这些组织试图劝说普通法院对此进行详尽检查。

 

(责任编辑:于萌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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